年前做了一期社群闭门分享课,这里取前面部分内容,简单分享。
在建筑摄影项目的前期沟通中,提前跟客户谈定某些合作事项,有利于项目拍摄的顺利开展。
(1)交付选图、精修成片的数量。
在为设计师拍摄时,拍完后通常要先转档、导出粗修样片,交付客户选图。
客户最终采购的精修成片数量,通常都会写入合同。但很多同行朋友忽略了现场拍摄并交付原图选片的数量。
同样一天的工时内,因技术水平、操作方案和项目经验不同,摄影师在现场可以完成的角度数量差别较大。
比如,为设计师拍摄室内空间,一天可以完成20-40个角度不等。但拍摄业主项目时,可能要添加不少人工光源,这类笔者一天只能完成6-12张。
除了拍摄方式,其他因素也会影响现场执行效率,比如现场协调、项目体量的区别。
拍摄前,通过沟通项目情况和客户需求,摄影师预估相应工期内可完成的拍摄角度数量,请客户提前知悉。
(2)拍摄日期。
有时,客户因宣发安排或第三方因素,希望指定拍摄日期,要求摄影师务必按时到达现场。
档期允许时,摄影师应当全力配合。但拍摄任务就像写作,准备工作始于下笔之前。摄影师提前计划拍摄时间、研究项目现场用光方案非常重要。
在约定拍摄日期时,因天气或现场准备不足等原因,为了保证成图质量,理应协调推迟,这些通常应该提前跟客户沟通知会。
(3)交付周期。
摄影师业务档期较忙时,往往都是多项目交叉作业,不一定能保证上一个项目拍完后、立即投入后续转档选图、精修制作。
有些客户有急用图片的需求,建议提前跟客户沟通原图选图交付、精修成片的周期。这样避免耽误客户的图片急用,如不急用,也能留出比较充足的工时、保证修图质量。
(4)修图意见统一。
项目精修初稿制作完毕后,客户有时需要改动。
如果客户公司多部门或多人,对接处理项目拍摄事宜。建议通知摄影师改稿之前,统一修改意见。
(5)安排出镜模特/平面演员。
有时,为表达建筑体量或搭配实景现场,客户要在图片中增加人物出镜。摄影师可以自行协调出镜人员,也可以请客户安排。摄影师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判断。
(6)版权归属。
客户委托摄影师拍摄,客户即为制片。客户可以拥有作品著作权,但图片“底层”的版权通常主要属于摄影师。
当摄影师完全放弃作品版权时,该作品就跟您没有了任何关系,即便作为个人作品发布也不行。
(7)合同。
拍摄合同,本身是对客户和摄影师的双方保障。
对摄影师来说,合同背后的真正作用是,确认客户公司决策层的合作意向。